108年全國運動會桃園市鐵人三項代表隊選拔遴選辦法 一、依 據:教育部107年9月5日臺教授體字第1070029900號函暨桃園 市政府體育局107年10月31日桃體競字第1070014778號函 辦理。 二、宗 旨:為選拔本市優秀選手參加108年全國運動會鐵人三項競賽。 三、指導單位:桃園市政府 四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五、承辦單位:桃園市體育會鐵人三項委員會 六、選拔日期: (一)第一階段(成績佔40%): 108年3月17日(星期日),有意遴選本市108年全國運動會鐵人三項選手 ,統一參加「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」辦理之「2019年臺南安平全國 鐵人三項錦標賽」,並統一報名菁英組(選手須符主辦單位報名標準)。 (二)第二階段遴選(成績佔60%): 108年6月1日(星期日),第一階段達本市「選拔標準」,排序獲本市男、 女各前六名選手,須參加「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」辦理之「2019年 翡翠灣全國鐵人三項錦標賽」,據以總和成績排定正、備取選手各三名。 ※賽事主辦單位因不可抗力因素(含天候…等)取消前揭任一場賽事,並將 賽事時間、場地更動後(為利選手集訓及調整,賽事時間須在2018年7月 份前,7月份後不辦理遴選,以一場評定本市正、備取選手),複因各類不 可抗力之因素,致賽事距離異動逾±5%,該場次不列計成績,僅以一場評 定正、備取選手;第一階段獲選參加第二階段正、備取排訂選手,如未參 第加二階段賽事,剔除列入108年全國運動會本市鐵人三項選手正、備取 選手,選手不得有異議。 七、參加資格: 凡年滿15歲(民國93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者),在本市各行政區域內 設籍,連續滿三年以上。設籍期間之計算,以全運會註冊截止日(108年 9月9日)為準。未滿二十歲之選手,應取得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 (其他悉依108年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第五條相關規定辦理)。 八、選拔標準:
九、報名辦法: (一)自即日起至11月24日(星期六)前填妥報名表連同新式戶口名簿(應含詳細 記事)、身份證正、反面影本各乙份。 郵寄(郵戳為憑)至桃園市桃園區同安街455巷1弄17號1樓 桃園市體育會鐵人三項委員會 收 (二)參加遴選108年本市全國運動會鐵人三項代表隊選手,報名時需先檢附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,於106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,所主辦之51.5公里標準賽事,且達選拔標準之男、女成績證明。 (三)賽事聯絡總幹事:程善浩 0915-560622 十、規 則:採用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最新修定之鐵人三項規則。 相關驗車規定如下: (一)車輪: 1.車輪直徑最大70公分最小55公分(包含輪胎),亦即車輪必頇為26吋或 28吋。 2.車輪必頇包含至少12隻輻條(鋼絲)。 3.可使用板輪但不得使用碟輪。 4.車輪不得包含任何具有加速功能的機械裝置。 (二)手把: 1.可以使用手軸護墊。 2.休息把不得超過煞車桿前緣。 3.兩支休息把必頇是圓形連結。 十一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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