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107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 「特教領域融入課程」專業社群實施計畫 壹、依據: 一、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107年度工作計畫。 二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7月25日桃教特字第1070060942號函辦理。 貳、目的: 一、編輯本市身心障礙學生語文類新課綱課程教材,提供特教教師語文類 課程教學及教材參考。 二、依據12年國教課程綱要學習內容,將特殊需求融入課程後編製教材示 例提供給特教教師參考。 三、增進本市特教輔導團員及特教教師之語文類專業成長及研究能力。 參、辦理單位: 一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二、 承辦單位: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(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國小) 肆、研習對象:預計40名(研習人員由輔導團團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,經輔 導團審核後錄取),依序優先錄取如下人員: 一、本市特教輔導團團員。 二、本市身心障礙班特教教師。 三、對12年國教課程綱要-特殊需求領域實施有興趣之教師 (不限特教教師)。 伍、研習時間:107年9月至108年1月期間,共4次研習。 陸、研習地點:桃園市桃園區中埔國小 柒、研習內容:(課程內容詳如附件一) 一、分組編輯特殊需求領域融入各領域教材。 二、 分組討論身心障礙班特殊需求領域融入教材並進行試教、修正。 捌、報名方式: 一、請於107年9月28日(五)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(http://www.set.edu.tw)-教師研習-縣市特教研習-點選(桃園市)學年(107) 學期(上)登錄單位(中埔國小)報名。 二、本案聯絡電話:3414297 聯絡人:郭義宏老師、廖玉芬小姐。 玖、差假與研習時數: 一、工作人員及推薦參加研習人員,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 點費原則下准予公(差)假登記,另研習如於假日辦理時可於活動結 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。 二、經錄取之教師需全程參與研習,全程參與者核定研習時數15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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