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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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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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4年2月24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特字第11400163641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五 (376735100E_11400163641_ATTACH1.pdf) |
主旨: | 有關本市立龍岡國民中學(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 題支持資源中心)辦理本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特殊教育 教師增能研習「特需領域-社會技巧工作坊」專業社群計畫 一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市立龍岡國民中學114年1月7日岡國情支字第114000009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: |
(一) | 參加對象:112 學年度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及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之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。 |
(二) | 辦理日期:114年3月8日(星期六)、114年4月19日(星期六 )、114年5月3日(星期六)、114年5月17日(星期六)、114年6月14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。 |
三、 | 請於114年3月8日(星期六)前,自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study.php)-研習報名-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-國中-學年(113)-學期(下)登錄單位(龍岡國中)報名;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30小時。 |
四、 |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(差)假登記,並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(課務自理)。 |
五、 | 檢附旨案計畫1份,本案倘有相關疑問,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(電話:03-466-1231分機18;電子信箱:wernnin@ms.tyc.edu.tw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