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 本案為國小教師增能研習,期望透過學習扶助教材教法運用 研習,提昇教師應用教學資源之專業知能,培育各校學習扶 助之種子教師,增進運用學習扶助民間資源之能力、結合民 間資源平台與教材,強化各校學習扶助成效。 |
三、 | 旨揭計畫相關研習訊息摘要如下: |
(一) | 參加對象:各校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教師,或其他對本議 題有興趣教師,每場次以60人為限。 |
(二) | 研習時間及地點: |
1、 |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—共同科:113年10月19日(六 )8:30~17:30,新勢國小3樓視聽教室。全程參與者分別 覈實核發研習時數9小時。 |
2、 |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—國語科:113年10月20日(日 )8:00~17:40,新勢國小3樓視聽教室。全程參與者分 別 覈實核發研習時數10小時。 |
3、 |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—數學科:113 年10月26日(六 )8:00~17:40,新勢國小3樓視聽教室。全程參與者分別 覈實核發研習時數10小時。 |
(三) | 報名方式:(需兩階段報名) |
1、 | 第一階段:113年9月13日至113年10月6日止,請逕至 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,承辦單位:新勢國 小 ;車位有限,敬請共乘;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 杯。 |
2、 | 第二階段:請加入永齡教學資源中心會員進行活動報 名 ,方能完成後續領取證書、委託代印的相關手續, 詳情 請至永齡教學資源中心網站參看— http:// edu. yonglin.or g.tw/ytc/ycrc main(請參看附件二) 。 |
四、 | 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,准予公 ( 差)假登記,可於研習結束後二年內覈實補休。 |
五、 |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市新勢國小輔導主任吳瑞香(電 話03-4937563轉 610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