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商借教師 蔡惠萍 電話:3322101#7583 電子信箱:062118@ms.tyc.edu.tw |
受文者: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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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特字第1130120147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四及五 (376735100E_1130120147_ATTACH1.docx、376735100E_1130120147_ATTACH2.doc、376735100E_1130120147_ATTACH3.JPG) |
主旨: | 有關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宣導事宜,請依說明段辦理,並轉知親師生知悉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會議決議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鑑定初選線上報名訂於114年1月7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至1月13日(星期一)下午4時辦理,為使親師生充分知悉鑑定訊息,特製作宣導說明回條及宣傳紅布條發放予各校。 |
三、 | 本案宣導說明回條及宣傳紅布條由新埔國小印製後於113年12月20日(星期五)前寄送至貴校,請收訖後協助辦理下列事項: |
(一) | 宣導說明回條:貴校收訖後請即發放予二及四年級學生每人1份攜回供家長閱讀,且務必請家長親筆簽名後繳交回條留校備查,於114年1月3日(星期五)下午4時前查填宣導說明回收統計表(詳如附件),核章掃描後上傳至google表單(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7XbjCS-WiIg4VJ4qGAUtD3UcPH4pPSsUJqBJ2EYIaTM/edit),並請填妥google表單內有關宣導說明回條統計資料。 |
(二) | 宣傳紅布條:請懸掛於學校明顯處(如校門口或家長接送區等)至114年4月13日(星期日)止。 |
四、 | 另檢送本市「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報名訊息」LED跑馬燈文字稿1份,播放期間自113年12月16日(星期一)起至114年1月13日(星期一)止,請惠予運用貴校電子看板或網站刊登跑馬燈訊息協助推廣。 |
五、 | 檢附宣導說明回條電子檔及回收統計表各1份;本案倘有相關疑問 ,請逕洽新埔國小特教組黃組長(電話:03-3162972分機610或611)或本局特殊教育科承辦人蔡老師(電話:03-3322101分機7583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