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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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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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特字第1140022967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主旨 (376735100E_1140022967_ATTACH1.pdf) |
主旨: | 函轉衛生福利部114年度補助辦理「嚴重情緒行為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及精神病早期介入計畫」之醫療機構服務窗口及特別門診服務概況(如附件),請協助轉知參考運用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25435號、教育部114年3月7日臺教學(一)字第1140025887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4年3月6日衛部心字第1141760541號函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