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地址: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商借教師 夏婉茹 電話:3322101#7589 電子信箱:10062050@ms.tyc.edu.tw |
受文者: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
|
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特字第1140040315號 |
速別: | 速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 (376735100E_1140040315_ATTACH1.pdf、376735100E_1140040315_ATTACH2.pdf、376735100E_1140040315_ATTACH3.odt、376735100E_1140040315_ATTACH4.odt、376735100E_1140040315_ATTACH5.odt) |
主旨: |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「2至8歲視覺障礙專業支持服務試辦計畫」專家入校(園)輔導實施計畫及申請表,請轉知相關業務同仁知悉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0041870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計畫係透過專家入校(園)輔導,依視覺障礙學童及其家庭需求,提供視覺障礙專業諮詢服務及示範教學。 |
三、 | 檢附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如附件,提報日如下: |
(一) | 本次提報(113學年度第2學期)期限:114年5月16日。 |
(二) | 新鑑定個案提報期限如下: |
1、 | 114學年度第1學期提報期限:114年9月19日。 |
2、 | 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報期限:115年2月6日。 |
請依期限逕將申請表以郵寄方式(免備文)寄至本局特殊教育科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。 |
四、 |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郭助理,電話(02)7749-5018,電子信箱hykuo@ntnu.edu.tw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