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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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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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4年7月2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特字第11400566521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四 (376735100E_11400566521_ATTACH1.pdf) |
主旨: | 本市新興國小辦理「桃園市114學年度特教組長及特教業務承辦人行政知能研習計畫」一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局114年4月22日桃教特字第1140034337號函暨本市新興國小114年6月17日新小輔字第1140003725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研習計畫摘要如下: |
(一) | 研習時間:114年8月1日(星期五) |
1、 | 上午場次:上午8時10分至下午12時10分。 |
2、 | 下午場次:下午1時10分至下午5時10分。 |
(二) | 研習地點: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。 |
(三) | 研習對象: |
1、 | 上午場次: |
(1) | 本市市立幼兒園之特教組長或業務承辦人 |
(2) | 本市公私立國中之特教組長或業務承辦人 |
(3) |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之特教組長或業務承辦人 |
2、 | 下午場次: |
(1) | 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之特教組長或業務承辦人 |
(2) | 本市公私立國小附設幼兒園之特教組長或業務承辦 |
(3) | 本市國高中附設幼兒園特教組長或業務承辦人 |
(四) | 報名方式:請各校參加人員依所屬單位之研習場次報名,於114年7月30日(星期三)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#/)-研習報名/桃園市/學年(114)/學期上/關鍵字/登錄單位(新興國小)報名。 |
三、 | 參與教師研習當日核予公(差)假登記。 |